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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6-05-04 15:16   审核人:   (点击: )

各系: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根据天津市教委发布的《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比赛暨2016年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大赛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4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院将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互联网+”成就蓝色梦想第二季

二、组织机构

(一)主办部门:学院创业指导中心、学院团委

(二)协办部门:教务处、学院各系、学院众创空间运营主体。

(三)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大赛评审委员会具体安排如下: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实施指导工作,曹晓发任组委会主任,王志宏、强玲任副主任。

大赛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并指导学生参加市级复赛及全国总决赛等工作,王志宏任评审委员会主任,强玲、王皓、杨千、杨颖、康轶童、蔡文、张学松、石岩、闫玉荣、余杨、杨春林、参赛团队所属系主任或书记为成员。

三、申报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我院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在本系组建团队,也允许跨系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配备指导教师1-2名,每个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参赛团队。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申报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参评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比赛日程安排

1.参赛报名:自4月1日至5月31日,参加“互联网+”大赛的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2.院级初赛指导阶段:2016年5月15日-5月31日,根据参赛团队报名时上传至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的《项目计划书》,指导学生对项目材料进行修改。

3.院级初赛:6月5日-6月10日在学院众创空间培训路演区举行校级初赛。在《项目计划书》的基础上,采取项目展示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初赛。

根据市教委下发的参加市级复赛名额分配方案,结合初赛成绩,遴选出参加市级复赛的团队。学院评审委员会将对遴选出的团队进行进一步的指导,组织其参加2016年7月至9月期间举行的市级复赛及全国总决赛。具体比赛方案见附件一。

六、“互联网+”大赛海运学院联系人

创业指导中心、院团委

石老师 联系方式:022-28779990/15122192263

余老师 联系方式: 022-28779990/18920030212

张老师 联系方式:022-28779917/15122747042

杨老师 联系方式:022-28779990/13920954940

创业指导中心邮箱:haiyunlexiang@163.com

创业指导中心

2016年4月20日

附件一: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实施方案

附件【附件一第二届天津海运职业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实施方案.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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