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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就业工作应急服务措施的通知
2020-02-13 11:08   审核人:   (点击: )

各系、亲爱的毕业生:

天津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严格按照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停课不停学、学习不延期”的原则,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保障广大毕业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的影响,满足招聘单位的用人需求,就业指导办公室决定自2月10日起启动就业疫情防控时期应急服务措施

具体安排如下:

一、暂停校园线下活动,开启线上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学院将暂停各类线下校园宣讲与招聘活动,暂停一切就业线下咨询及辅导。就业指导办公室将发布招聘需求,转发网络招聘会通知,请毕业生密切关注学院就业网、就业公众号(海运就业),积极参加企业在线招聘及视频面试,主动就业。

二、做好就业指导,开展线上服务。

就业指导办公室专门开通就业公众号(海运就业)的答疑解惑服务,为学生提供就业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在学院就业网、就业公众号(海运就业)发布就业指导相关文章。

三、按照政府号召,简化优化就业手续。

用人单位可通过网络等方式与毕业生签署就业协议书。因客观条件制约,学校可依据个人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电子版照片,为毕业生办理就业、升学等手续,并以适当形式向毕业生反馈办理结果。待疫情解除后,毕业生将有关材料原件交至学校。

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指导办公室暂缓办理有关面试推荐、协议书等的盖章服务,暂缓提供签约、协议书换发、改派等就业服务。毕业生应向相关单位做好解释工作,待学院正式开学后办理。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办理,请事先与各系就业负责老师、就业指导办公室老师联系,务必通过网络等不见面方式,减少人员流动,保障个人健康安全。

四、保证网络通讯畅通,做好就业创业引导服务

各系毕业班辅导员和就业负责人要保持电话畅通,要及时解答学生就业中的各类疑问困惑。各系要实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特别是做好未就业、及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心理疏导、政策解答、保障服务等工作,引导毕业生严格要求自己,合理规划个人时间,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求职技能,增强求职创业的核心竞争力。

就业指导办公室疫情防控期间值班人员和联系方式:

吴老师 联系方式:15522988988

余老师 联系方式:18920030212

本通知仅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间, 如有特殊情况或相应政策要求变更 以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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