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天津赛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学院“互联网+” 大赛的相关组织工作,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我院的创新创业成果,现成立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互联网+”大赛组委会,并制定校级初赛阶段报名、推荐原则。
一、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互联网+”大赛组委会成员:
组 长: 曹晓发副书记
副组长: 王志宏
成 员: 杨千 杨颖 张学松 石岩 闫玉荣 余杨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参加本次大赛的各项工作。
二、“互联网+”大赛校级初赛阶段报名、推荐原则
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以“‘互联网+’成就梦想,创新创业开辟未来”为主题,由教育部与有关部委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基础上,按照组委会配额择优遴选项目进入全国决赛。
(一)参赛要求
1.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
2.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
(三)报名推荐原则
本着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的宗旨,经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互联网+”大赛组委会审核符合参赛条件的创新创业团队将配备指导教师,推荐参赛。
(四)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7日
(五)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互联网+”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2-28779990 022-28779680
邮 箱:2081356702@qq.com
联 系 人: 石岩 张学松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
院团委 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