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指导办公室2014年暑假值班安排的通知
各位毕业生:
根据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暑假期间在海河教育园区统一办理派遣工作的时间安排,现将我院就业指导办公室暑期办理相关手续及暑假值班时间安排如下:
1.天津市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自2014年7月3日起至2014年8月23日每周二、四在海河教育园区统一办理毕业生派遣工作。
时间:每周二、四上午8:30-11:00
地点: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
2.海运学院就业办暑假期间可为毕业生办理提档、派遣、改派、二次分配等手续,暑假值班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每周二、四8:30~16:00
联系电话:28779990
传真电话:28779996
附: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简介。
就业指导办公室
2014年7月1日
附: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就业指导办公室就业派遣手续办理简介
本市/外省毕业生 | 办理事宜 | 需携带材料 | 办理时限 | 备注说明 |
本市及外省毕业生 | 报到证 初派 | 1.用人单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2.毕业证 | 毕业当年7月1日-12月31日 | 毕业第二年1月1日至毕业第五年7月1日前携带材料可直接去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初派 |
报到证 改派 | 1.原报到证 2.原就业协议 3.原单位的解约证明 4.新用人单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5.毕业证 | 毕业当年7月1日-12月31日 | 毕业第二年1月1日至毕业第三年7月1日前携带材料可直接去教委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做改派 |
报到证 丢失补办 | 1.本人丢失补证说明 2.用人单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3.毕业证 | 毕业后五年内 | |
提档案 | 1.提档函 2.本人身份证 | 本市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12月31日 外省市毕业生毕业当年7月1日-10月31日 | 天津市毕业生毕业第二年1月1日后携带材料可直接去教委人才提档 外省毕业生毕业第二年1月1日后携带材料可直接去生源地人事局提档 |
外省毕业生 | 报到证 二分派遣 | 1.原报到证 2.回原籍落户证明 3.用人单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或接收函 4.毕业证 | 毕业后二年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