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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津党厅〔2015〕29 号
2015-09-18 13:31   审核人:   (点击: )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决策部署,强化市、区县和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天津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审议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其他重大事项;建立信息通报和发布机制、开展信息统计与分析;协调指导各区县、各部门、滨海新区功能区做好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解决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 1 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同时抄报市委、市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研究相关工作。联席会议按照分工负责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项具体工作的负责单位,由负责单位牵头组织推动、具体落实。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委,负责联席会议会议纪要;汇总整理全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协调市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并将重大事项报请联席会议研究解决。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责成专门部门专人负责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并与各区县相关部门及众创空间服务专员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相关政策落实和服务问题;要将涉及全市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先进典型、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及有关问题,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朱丽萍 何树山

成 员:周 键 赵海山 龚建生 杨清海李宝纯 李伟桥 于茂东 石玉颖孔德昌 任 鹏 邓 琦 张炳柱娄 杰

办公室主任:赵海山(兼)

                  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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